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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7:39:50    

工会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代表权

工会有代表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利,能够代表职工参与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管理,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

维护权

工会享有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利,包括对政府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参与权

工会享有代表职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权利,同时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

协商谈判权

工会享有代表职工一方与企事业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协商谈判,并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

监督权

工会依法行使对政府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利。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工会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可以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提出批评与建议权

工会会员有权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并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保护权

工会会员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优惠待遇权

工会会员可以享受工会提供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互助保障、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以及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参与讨论权

工会会员有权在工会会议和工会媒体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协商权

工会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有协商权,包括制定、修改或决定中的协商权,以及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集体协商机制中的协商权。

异议权

工会对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履行劳动合同等方面有异议权,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行为。

签约权

工会有权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

起诉权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纠正权

企业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时,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帮助指导权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平等协商,依法签订集体合同。

这些权利保障了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代表、维护、参与、协商、监督等职能,旨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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