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推翻原判哪里上诉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5:26:02
当事人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上诉的途径:
如果高院是按照一审程序审理的,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 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高院是终审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向 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 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
对于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巡回法庭提出上诉,如果直接向巡回法庭上诉,巡回法庭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地点主要有两个:
对于非终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对于终审判决,则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