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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主体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20:50    

排污主体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工业企业:

排放工业废气或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集中供热单位:

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

医疗机构:

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

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

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

其他排污单位:

依法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单位。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直接通过入海排污口排放污水的实体,负责入海排污口的相关管理工作。

政府责任型主体:

在社会管理中存在失职或过失等不当行为,导致污染危害由间接转化为直接,或导致污染滋生和蔓延的政府机构。

企业责任型主体:

环境污染纠纷的直接责任人,因企业排污行为直接导致污染纠纷的产生。

混合型责任主体:

结合了政府和企业责任,可能涉及政府和企业共同的环境污染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居民个人通常不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除非他们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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