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主体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20:50
排污主体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工业企业:
排放工业废气或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集中供热单位:
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
医疗机构:
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
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
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
其他排污单位:
依法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单位。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直接通过入海排污口排放污水的实体,负责入海排污口的相关管理工作。
政府责任型主体:
在社会管理中存在失职或过失等不当行为,导致污染危害由间接转化为直接,或导致污染滋生和蔓延的政府机构。
企业责任型主体:
环境污染纠纷的直接责任人,因企业排污行为直接导致污染纠纷的产生。
混合型责任主体:
结合了政府和企业责任,可能涉及政府和企业共同的环境污染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居民个人通常不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除非他们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