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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可以财产保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21:53    

可以提出财产保全的案件类型包括:

民事案件:

涉及财产给付的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纠纷、离婚纠纷等。

刑事案件:

涉及财产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部分,可以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行政案件:

涉及财产给付的行政诉讼,如行政赔偿、行政处罚等。

非讼程序案件:

如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类案件。

特殊程序案件:

如第三人撤销之诉等。

财产保全的阶段

诉前保全:

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诉中保全:

在案件受理后、法院作出判决前,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执行前财产保全:

在判决生效后、执行前,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紧急性:

不立即申请保全会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给付内容:

申请保全的案件必须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管辖法院:

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保全措施。

担保要求: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除非法院责令提供担保或存在特定情形(如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等)。

注意事项

法院裁量:

并非所有案件都会受理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量。

保全费用: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相关诉讼收费办法执行。

时限:

利害关系人必须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综上所述,在民事、刑事、行政三类诉讼过程中,涉及对方履行财产给付义务的案件均可申请财产保全,具体申请条件和程序需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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