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可以财产保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21:53
可以提出财产保全的案件类型包括:
民事案件:
涉及财产给付的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纠纷、离婚纠纷等。
刑事案件:
涉及财产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部分,可以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行政案件:
涉及财产给付的行政诉讼,如行政赔偿、行政处罚等。
非讼程序案件:
如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类案件。
特殊程序案件:
如第三人撤销之诉等。
财产保全的阶段
诉前保全:
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诉中保全:
在案件受理后、法院作出判决前,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执行前财产保全:
在判决生效后、执行前,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紧急性:
不立即申请保全会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给付内容:
申请保全的案件必须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管辖法院:
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保全措施。
担保要求: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除非法院责令提供担保或存在特定情形(如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等)。
注意事项
法院裁量:
并非所有案件都会受理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量。
保全费用: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相关诉讼收费办法执行。
时限:
利害关系人必须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综上所述,在民事、刑事、行政三类诉讼过程中,涉及对方履行财产给付义务的案件均可申请财产保全,具体申请条件和程序需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