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什么不能冻结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5:58:20
法院在以下情况下不能冻结:
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4条,被执行人为金融机构的,对其交存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不得冻结和扣划,但对其在本机构、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可以冻结和扣划。
社会保险基金
根据《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法【2000】19号),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下属企业的债务。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及时依法予以纠正。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禁冻结或划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通知》(法【1999】228号),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是采取企业、社会、财政各承担三分之一的办法筹集的,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设立专户管理,专项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具有专项资金的性质,不得挪作他用,不能与企业的其他财产等同对待。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将该项存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专项资金作为企业财产处置,不得冻结或划拨该项资金用以抵偿企业债务。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及时依法予以纠正。
国库库款
国库库款是指国家金库中的资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库库款不得被冻结或扣划。
综上所述,法院在处理涉及上述账户类型的案件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这些特定账户的资金不被冻结或扣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