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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收养关系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9:26:50    

收养关系的界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收养人条件

年满三十周岁且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包括经济能力和良好的品行。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双方同意。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如果收养人年满三十五周岁且无配偶,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被收养人条件

必须是未成年人,且生父母已丧失或放弃抚养权。

收养关系的成立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需公开承认养父母养子女关系,并且得到群众及有关组织的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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