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事故怎么划分责任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4:49:48
车事故的责任划分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具体责任类型包括:
全部责任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
主要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其中,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
同等责任
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次要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对事故发生起到辅助作用的,该方负次要责任。
无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推定责任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在具体的事故类型中,责任划分也有所不同:
追尾事故:
一般情况下,追尾方要承担全责,但也有例外,如前车突然急刹车导致后车追尾,前车负次要责任。
变道事故:
通常情况下,变道方要负主要责任,但也有例外,如被撞方超速,则变道方需分担部分责任;两车同时变道相撞,各负50%的责任。
路口事故:
有红绿灯的路口,闯红灯的一方负全责;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不让右方来车的负主要责任,左转弯的车不让直行车,左转弯的车负主要责任。
开门事故:
开门方负全责。
超车事故:
一般情况下,超车方负全责,但也有特殊情况,如被超车辆加速阻碍超车,被超车辆也要负部分责任;在禁止超车的路段超车,超车方负全责。
逆行事故:
逆行方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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