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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现代模式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2:42:26    

现代诉讼的基本内涵包括三种类型: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

特点:注重发挥受裁判者的主观能动性,尊重当事人的自身处分权,即“自己的事情由自己作主”。整个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积极参与庭审,并积极搜集提供证据以说服法官作出利于已方的裁判,裁判者只是处于消极的中立地位,裁判的结果完全取决于当事人提供的有效证据的多寡。

职权主义诉讼模式

特点:国家官吏依其职权主动地追究犯罪,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实际上都不具有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不分,法官集审判权、起诉权和侦查权于一身。

混合模式

特点:包括当事人主义下的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和职权主义下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这种模式结合了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的优点,旨在平衡当事人权利与国家权力的行使。

建议

在实际应用中,不同国家和地区根据自身的法律传统和社会需求,选择适合的诉讼模式。例如,美国主要采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而德国和日本则更倾向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我国民事诉讼模式近年来也在逐步向混合模式转变,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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