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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怎么认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6:17:14    

上班途中的认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合理时间和路线

“上下班途中”是指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也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也属于工伤范畴。

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其他合理路线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也属工伤。

日常活动

下班后回父母家等情形也可以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总结来说,认定上班途中需要考虑时间因素(合理时间)和路线因素(合理路线),并且所发生的事故需为非本人主要责任。此外,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路线上的活动也属于工伤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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