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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落户在哪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4:34:02    

在长春办理落户,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

凭房屋产权证办理落户

需提供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长春各区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

凭购房合同(含按揭)办理购房落户

需要长春市房地产交易核心备案的购房合同、银行贷款证明、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长春各区公安分局户政大厅直接办理落户。

特殊情况下办理购房落户

手持公有住房使用权证、军产房屋使用证、购买房屋合同、回迁房屋分配证、集资房协议及其它购房协议书、意向书等,凭各种缴费票据(水、电、煤气、供暖、有线电视、电话等)至少3种,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长春市公安局户政大厅办理。

通过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集体户口

需先在人才中心办理档案存档,办理条件是《就业报到证》名头派遣至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需材料包括《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解锁的《单位集体户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3张1寸同底彩色照片。办理地点为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7号。

投靠亲属落户

夫妻投靠落户:凭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簿、投靠方身份证,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报区公安分局审批办理。

老人投靠子女落户:凭原户口演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投靠双方户口簿及投靠方身份证,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报区公安分局审批办理。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报区公安分局审批办理。

建议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落户方式,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前往相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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