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讨债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7 20:02:16
起诉讨债的流程如下:
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原则: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合同纠纷,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则以约定地点为履行地,否则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特殊情况:若存在多个被告且居住地不一致,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或根据法律规定选择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对于特殊类型的案件,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准备起诉材料
起诉状:需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借款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等。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例如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等,并明确具体金额。事实与理由部分要简要陈述借款经过、双方约定及被告未还款的情况。
证据材料: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欠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应真实有效,能够支持债权主张。
提交起诉材料
可选择现场提交或网上立案,将材料交至管辖法院立案庭。法院审核通过后,会出具受理通知书,并要求原告缴纳诉讼费用。
立案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后,会进行审查。若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发出受理通知书,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用。
证据交换
立案后,法院会组织双方交换证据,以便双方了解对方的证据情况。被告需在此阶段提交答辩状,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