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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是医疗事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21:31:51    

医疗事故案件通常涉及以下情况: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

当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等活动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导致患者遭受不应有的损害或病情加重、死亡时,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并且这种过失行为与患者遭受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损害程度: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医疗意外与无过错输血: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的不良后果,以及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通常不被视为医疗事故。此外,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的不良后果,如果供血机构存在过错,则可能由供血机构承担责任。

其他特定情形:

包括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的不良后果,以及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后果,这些情形通常也不被视为医疗事故。

在判定医疗事故时,必须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相关法律条规,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

建议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以明确责任并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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