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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分为哪些种类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01:50    

宪法的分类方式有多种,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分类方法: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成文宪法: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如美国宪法。

不成文宪法:没有统一法典形式,宪法规范散见于各种法律、惯例、判例中,如英国宪法。

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刚性宪法:修改程序严格,需要特殊程序才能通过,如美国宪法。

柔性宪法:修改程序灵活,可由普通立法机关或依普通程序修改,如英国宪法。

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钦定宪法:由君主授予或以其诏令颁布的宪法。

民定宪法:由民意机关或全民投票表决制定和通过的宪法。

协定宪法:由君主与国民或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

最高宪法和从属宪法

最高宪法:规定国家基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

从属宪法:规定特定地区或机构的宪法,服从于最高宪法。

单一宪法和联邦宪法

单一宪法:一个统一的国家只有一个宪法文本。

联邦宪法:一个由多个州或地区组成的联邦制国家拥有各自的宪法文本。

分权宪法和集权宪法

分权宪法:权力分散于不同机关,如立法、行政、司法。

集权宪法: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

共和宪法和君主宪法

共和宪法:国家元首为共和制,如美国。

君主宪法:国家元首为君主制,如英国。

现代宪法和古代宪法

现代宪法:反映现代民主、法治原则的宪法。

古代宪法:反映古代君主专制、神权政治原则的宪法。

平时宪法和战时宪法

平时宪法:适用于平时状态的法律。

战时宪法:适用于战时状态的法律。

名义性宪法和字义性宪法

名义性宪法:具有宪法之名,但内容不完整。

字义性宪法:内容完整,具有宪法的实际效力。

广义宪法和狭义宪法

广义宪法:包括所有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文件。

狭义宪法:专指国家的根本法,即宪法典。

条约宪法和协约宪法

条约宪法:根据国际条约制定的宪法。

协约宪法:根据国际协定制定的宪法。

创制性宪法与模仿性宪法

创制性宪法:独立创制的宪法。

模仿性宪法:模仿其他国家宪法制定的宪法。

这些分类方法有助于理解宪法的不同类型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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