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事故怎么处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9:56:35
当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保护现场并抢救伤者
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报警并等待交警处理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在收到认定书后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保险公司
由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先于赔偿,超出部分,按照事故当事人双方责任,按照交警队责任划分按比例承担。
收集证据
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
伤残鉴定
可以委托律所进行伤残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出具伤残鉴定报告,根据证据材料确定赔偿金额。
调解与诉讼
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致伤及致死等情况,建议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要求追究侵权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请求民事赔偿。
赔偿项目
受害者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侵权责任法》第16条。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在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各方权益得到妥善处理。建议当事人及时报警,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