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赌客九个是“演员”,团伙线下开赌场上演“杀猪盘”骗局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7 17:41:00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王思敏
借助网络主播的影响力,吸引20多名赌客前往湖北鄂州参与“押宝”形式的赌博,赌资超百万元。外省赌客们只输不赢,遂报警案发。
经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周某等5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开设赌场罪等分别获刑,并处罚金。5人的违法所得均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赌博不仅是违法犯罪行为,而且极易陷入犯罪分子设下的‘杀猪盘’陷阱。”4月7日,鄂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高灵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了案情始末。

庭审现场
骰子暗藏玄机,赌桌遍布“演员”
周某,58岁,绰号“驼子”,安徽人,没有固定职业。王某甲比周某小9个月,鄂州人,同样无业。
在一次偶然的赌局上,周某、王某甲相识,聊起了开假赌场的事情。二人一拍即合,双方约定以骰子押单双的方式,合伙在鄂州市鄂城区泽林镇开设赌场,由王某甲组织场地,周某专门带安徽赌客前来赌博,获利五五分成。
“王某甲一方面通过打磨骰子、给骰子涂上特殊药水等方式来控制赌局结果,另一方面通过控制赌场‘演员’下注来设计圈套,周某从旁进行语音干扰。”高灵介绍,在租赁好场地、组织十余名“演员”、安排儿子王某乙专门接送安徽赌客后,2024年5月,周某、王某甲的赌场“开张”了。
高灵告诉记者,为了取得安徽赌客的信任,鄂州本地“演员”们分工明确:有的负责打“缸子钱”,有的扮演“憨包”的赌客,有的假装下重注的赌客,营造热闹气氛,以此迷惑参赌人员。
“每次过来鄂州,老周都会先带我们去餐馆吃饭,吃饭的时候都劝我们喝酒。赌博期间,还有人在旁边说‘下重注一把翻本’之类的话劝我们下注,我们只有输的没有赢的。”2024年8月,察觉不对劲的参赌人员们前往派出所反映情况,与此同时,安徽当地公安机关也发现辖区内多位居民前往鄂州赌博,将相关线索移送至鄂州市公安机关。
2024年10月,公安机关将周某、王某甲、王某乙等人涉嫌诈骗罪一案移送至鄂城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制作假骰子的工具
赌客输光现金,赌场“热心”借款
“王某甲说自己在湾子里开了假赌场,叫我在里头当‘演员’,进去的时候给我发赌资,随便下注,最后散场不管输赢都要还给他,他再给我们发当‘演员’的工资。”王某甲同村的多名证人证实该赌场系假赌场。
高灵介绍,为了骗取参赌人员的资金,当赌客们输光身上携带的现金后,周某等人还现场“热心”借款,并用言语刺激他们“下重注翻本”,结果很多人连本带借的钱,都打了“水漂”。
记者了解到,结合在案证据,鄂城区检察院依法对周某、王某甲、王某乙批准逮捕。经查,周某、王某甲采取作弊手段控制赌局,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23万元。
此外,公安机关在侦办周某等人涉嫌诈骗罪一案中发现,周某还有与李某甲、李某乙共同在鄂州市鄂城区碧石渡镇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他们以‘摇骰子’猜单双的方式组织他人赌博,赌注为100元起步,上不封顶。赌场开设期间,3人从中抽头渔利3万余元。”高灵告诉记者,2024年12月17日,检察机关决定将两起案件作并案处理。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周某、王某甲、王某乙通过使用假“骰子”控制赌博输赢,并且雇佣他人在赌场扮演“工作人员”及“赌客”掌握输赢走向,成立以赌博为外衣的诈骗行为。三人共同实施诈骗行为,数额巨大,均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周某、李某甲、李某乙以“摇骰子”猜单双的方式组织他人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均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鄂州市鄂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当地法院一审宣判:周某因犯诈骗罪、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8万元;王某甲、王某乙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2万元至5000元;李某甲、李某乙因犯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六个月,各并处罚金7000元至6000元。上述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均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广大群众要保持清醒的认知,远离赌博,防止被骗,切勿因一时贪念而陷入法律的禁区。”高灵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可及时报警举报,共同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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