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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含事业编!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6 09:13:00    

@镇江人

新一波招聘信息汇总来啦~

其中,还有事业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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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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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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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6日至2007年5月10日之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11月1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5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5月6日9∶00-5月11日16∶00;
  
  3.陈述和申辩时间:5月6日-5月1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6日9∶00-5月12日18∶00;
  
  5.缴费确认:5月6日9∶00-5月13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5月10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32609),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 5月14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6日-5月17日。
  
  面试通知单打印在考试前两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5月12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作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承诺书。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C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专业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考试由招聘单位委托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25年5月18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招聘单位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511-88962241、88962149,考务咨询:0511-84425552(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监督电话:0511-88962286。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4月24日


02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镇江市江滨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5名。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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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镇江市江滨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生岗位。

规培生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执行。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管理平台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http://www.jdfy.cn/rsk/web/index.asp

1.报名:2025年4月25日9∶00-5月5日16∶00;

2.资格初审:2025年4月25日9∶00-5月6日16∶00;

3.陈述申辩:2025年4月25日-5月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4月25日9∶00-5月7日18∶00;

5.缴费确认:2025年4月25日9∶00-5月8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不再退还(岗位取消者除外)。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到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1-14号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以岗位表为准,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网上发布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5月9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管理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在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委托培训学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外)。(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卫科教〔2016〕10号)要求);

⑤2025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13号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技能测试与面试。

14号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与面试。

(一)资格复审

领取准考证前,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阶段学历与学位证书、执业护士成绩合格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②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与学位证书、社会化规培合格证、执业护士证、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等;③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④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专业方向证明等)。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笔试

1.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要求,从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jdfy.cn/)公布笔试成绩及其排名。应聘人员登录官网查询。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

4.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人选)。

(三)心理测试

笔试结束以后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按照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制定的技能测试办法执行。技能测试方式将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应聘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按照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六)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1-13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20%+面试成绩×40%。14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各项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前,需提交复审材料原件。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录用考生若因单方面原因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录用手续,直接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含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医院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如果递补,应经本单位决定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根据考核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递补录用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30个工作日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无法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5036827,85026873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纪检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1-8502676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大学接受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rsc@u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511-88780061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2025年4月24日



03


丹阳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简称丹阳市卫健委)所属丹阳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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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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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简称丹阳市卫健委)所属丹阳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7日至2007年5月6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丹阳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其中专业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5年硕士专业目录》。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四)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4月27日9:00-2025年5月6日16:00,以电子邮件达到时间为准,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电子文档)

报名人员请在丹阳市人民政府网(www.danyang.gov.cn)下载《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丹阳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下简称《报名表》),填写完整信息,插入《报名表》中指定材料原件的照片,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材料清单如下: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

(1)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研究生报考人员还需上传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在线验证报告;  

(2)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在线验证报告;

(3)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3.医师资格证书(岗位表有要求的人员上传);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在培证明)(岗位表有要求的人员上传);

5.“两个同等对待对象”还须提供规培基地出具的社会化人员规培证明;

6.诚信承诺书;

7.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三)报名邮箱:309019485@qq.com。将报名表以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命名(如丹阳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001张三1390610XXXX)。报名期间需保持电话联系畅通。报名截止,丹阳市卫健委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邮箱查看。

(四)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在2025年5月8日9:00-16:00到牡丹江医科大学学生楼三楼招生就业处多功能厅(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进行材料审核。审核时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丹阳市卫健委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收取材料复印件,原件均现场退回。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报名成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五)岗位核减、取消

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在丹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方式及安排

(一)考试方法、成绩计算

1.岗位代码为001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岗位代码为002-010岗位采取专业知识笔试+结构化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知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分别占60%、40%的比例合成计算。

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丹阳市人民政府网(www.danya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考试工作结束3日内在丹阳市人民政府网(www.danyang.gov.cn)上发布成绩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由丹阳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统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进行。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丹阳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丹阳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六、其他

1.录用进编的急需紧缺卫技专业人才,如符合我市《大学生“聚丹”计划》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提额、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2.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示网站及联系方式

相关事项、资料下载及成绩公示网址:丹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

联系方式: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30):15252954021(市妇幼保健院 王老师),0511—86860908(市卫健委人事科);监督电话:0511—86572388(市纪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组),0511—86522273(市卫健委机关纪委)。

八、本招聘公告由丹阳市卫健委人事科负责解释。


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来源: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镇江发布

编辑: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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