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有什么规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1:55:20
待岗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劳动者无法正常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暂时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一种管理措施。以下是待岗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1993年4月20日国务院令第111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可以对富余职工实行待岗和转业培训,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由企业自行确定。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年354号)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与本单位富余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待岗或放长假的应当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并就有关内容协商签订专项协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待岗期间待遇
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为待岗劳动者提供适当的生活费。一般情况下,待岗工资低于正常工作工资,但应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应为待岗劳动者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
若待岗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单位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待岗期间生活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计算。
待岗期限与重新上岗
待岗期限由企业和员工协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定年限。
待岗期结束后,员工有权要求重新上岗,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合法待岗的情形
停工、停产或生产任务不足。
单位出资安排员工参加培训期间,员工无法正常参与工作。
因生产经营困难无法安排职工岗位,暂时性安排职工离岗但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在度过困难时期后再考虑安排职工重新上岗。
待岗的合法程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待岗的期限、待遇等,并需要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待岗安排应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并且不具备针对性、惩罚性。
综上所述,企业在安排员工待岗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员工进行充分协商,确保待岗期间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待岗期间,员工仍享有基本的生活费和社会保险等权益。